水电气价格全面上涨? 一文看懂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程序

前言:

最近涨价的新闻有点多,从重庆到成都,从深圳到福州,全国人民或多或少的感受到了生活成本的上涨压力。水电气等公共服务的价格接连上涨,让许多家庭的生活开支有所增加。

3月11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电价调整政策,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61.8%;季节性(1月、7月、8月、9月、12月)高峰电价上浮84.3%;其他月份高峰电价上浮74%。

3月22日,成都市发改委发布成都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政策,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上调0.16元。此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后,以六城区居民家庭月均生活用气量测算,户均天然气消费支出每月将增加4.16元。

5月9日,广州市水价听证会上:17名代表全部认同水价改革,1人认为涨幅过大,据广州市发改委公布的两套听证方案,方案一的第一阶梯居民用户(占比80%以上)人均水费分别增支约3.2元/月,方案二的第一阶梯人均水费分别增支约2.5元/月。

5月2日,铁路12306网站发布公告,6月15日起京广高铁武汉至广州段、杭州至宁波高铁和沪昆高铁上海至杭州段、杭州至长沙段运行的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列车的票价将进行优化调整,由目前实行的单一票价机制调整为实行灵活折扣、有升有降的市场化票价机制。该机制将以公布票价为上限,综合考虑季节、日期、时段、旅速、席别等因素,实行不同幅度的折扣浮动,合理确定执行票价,充分体现优质优价。据了解部分线路票价将有不同程度上涨,部分涨幅达到20%左右。

图片来源:新浪新闻、高铁网

近年来,全国各地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价格均有所调整,这些关系民生的服务价格调整程序是怎样的,哪些是政府定价,哪些是政府指导价,社会公众如何参与,本文将带你一文读懂:

一、什么是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政府定价

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二)政府指导价

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三)市场调节价

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二、定价范围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一)中央定价目录

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中央定价目录(2020年修订)》是规范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权限和范围的清单,主要包括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基础交通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邮政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特殊药品及血液等7类16项。

中央定价目录清单

(二)地方定价目录

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以四川省为例,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四川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地均不得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三、定价流程及程序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九条,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者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等程序。依法应当开展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价格听证、风险评估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价格调查

1.确定有关商品价格的问题;

2.初步调查,了解产生问题的一些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取得初步价格资料;

3.拟定市场商品价格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进一步的深入调查来加以验证;

4.调查设计和实施;

5.对所取得的价格调查资料进行分类、编码、筛选、加工、整理和分析,得出验证答案;

6.做出调查结论;

7.提出价格调查报告。

(二)成本监审或者成本调查

成本监审包括定期监审和定调价监审两种形式,两种程序基本一致,成本监审具体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1.经营者报送成本资料;

2.价格主管部门初审;

3.成本监审机构审核经营者成本;

4.成本监审机构出具成本审核结论报告;

5.核算政府定价成本。

(三)听取社会意见

听取意见一般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

决策事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

图片来源:长沙晚报

(四)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内容包括:

1.制定价格事项是否符合定价目录规定的权限和范围;

2.制定价格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3.需要审查的其他事项。

(五)集体审议

制定价格的方案原则上实行集体审议制。集体审议可以采用价格审议委员会讨论、办公会议讨论等方式。实行集体审议的方式、人员组成和工作规则,由省级以上定价机关规定。

(六)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

制定价格的方案经集体审议后,认为需要制定价格的,定价机关应当适时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制定价格的决定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制定价格的项目、制定的价格;

2.制定价格的依据;

3.价格的执行时间和范围;

4.作出决定的定价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5.制定价格的决定必须盖有作出决定的定价机关的印章。

四、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的原因

了解完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的流程,我们再来简单分析一下近年来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的一些原因:

(一)地方财政收入逐年降低

根据财政部公开数据,受楼市低迷等影响,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约6.7万亿元,比2021年减少约2万亿元,同比下降23.3%;2023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57996亿元,同比下降13.2%。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随着财政收入的减少,同时公共服务成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等)又逐年上升,对地方财政造成较大压力。为维持公共服务收支平衡,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提高部分公共服务价格水平来减轻财政压力。

(二)通过提高服务价格来拉动消费

据有关数据显示,自2016年以来,公用事业价格的波动较小,水电燃料CPI同比一直在-1.3%到4.5%左右的区间内波动。按照居民现金消费支出估算,水电燃料占居民消费的比重在5%左右,电力、燃气、水占居民消费的比重分别为3.9%、1%、0.2%;假设水电燃气今年平均价格涨幅在4-8%,水电燃气权重占5%,因此公用事业涨价对CPI的贡献度约为0.2-0.4%,能够促进物价温和回升。

(三)降低资源消耗量

水电气能源价格上涨对用能单位特别是用能大户的影响是较大,通过适当提高公共服务价格,能够促使用能大户研发新技术新工艺,降低单位能源消耗量,同时降低能耗成本;对于用电大户而言,将生产时间调整到电价波谷时间,即也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也有利于夏季在电力供需矛盾极为突出的情况下,保障电力系统安全。

五、公共服务价格改革的意义

公共服务价格改革的意义在于坚持市场化方向,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提升价格治理能力。具体包含以下方面:

(一)优化资源配置

通过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可以引导资源向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领域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有助于提升公共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例如供水价格适当调整,可以更好地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提高供水服务效率和质量,降低漏损率及停水次数等)

(二)减轻财政压力

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可以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公共服务的成本分摊和收益共享,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同时,这也可以激励公共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例如污水处理行业作为需要政府财政长期补贴的行业,适当调整污水处理价格,鼓励运营单位降低运营成本,能够降低补贴金额,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三)促进社会公平

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可以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能够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差别定价、阶梯定价等方式,可以平衡不同收入群体的负担能力,促进社会公平。(例如成都市发改委的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文件中,明确对六城区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调价金额的100%(4.16元)由所在区财政每月给予新增补贴,保障其天然气消费支出不增加)

(四)推动绿色发展

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可以引导公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绿色发展。例如,因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特别是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通过完善居民阶梯用气制度可以激励市民节约用气,有效减少能源浪费。

六、总结

水电气涨价潮背后,是土地财政的收缩、政府补贴难以持续的真实写照。在经济低迷的大环境下,公共服务价格上涨无疑将进一步增大普通群众的生活压力。面对这一现状,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在土地财政一去不复返的形势下,除了涨价,还能否找到一条保障民生、稳定公共服务价格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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