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资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常见的资金运作方式,通过增加实收资本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或进行其他形式的财务重组。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47条要求:“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然而,企业注资不仅涉及资金流动,还涉及一系列复杂的税务问题。本文通过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详细盘点注资涉及的税种、纳税义务及相关法律规定,以期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提供指导。
一、哪些资产可以用于公司注资?
根据新公司法第48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一)货币资产
股东可以直接将货币资金注入企业,是最直接和常见的注资方式。
(二)实物资产
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物资。以上资产需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确保其价值不被高估或低估。
(三)无形资产
1、知识产权
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这些无形资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有利于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
2、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作为出资方式,这在房地产开发行业、国有企业中较为常见。
3、其他
包括砂石、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其他无形资产,需要注意针对此类资产一般价值需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估值。以砂石资源为例。注资时需对区域砂石资源进行勘探出具勘探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明确注资资产的价值。
4、其他非货币财产
除了上述方式外,还有股权、债权等其他可以用估值模型进行估价的非货币财产,同样可作为出资方式。
二、注资过程中会缴纳哪些税费?
(一)印花税
适用范围:印花税是对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凭证时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具体缴纳方式及税率: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资金账簿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缴纳;产权转移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
(二)增值税
适用范围:实物注资中,如果涉及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则可能产生增值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相关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照章缴纳增值税。
税率与计算:根据36号文第十条,有偿转让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应按取得的股权评估价与不动产评估价孰高的原则确认不动产转让含税销售额。
增值税税率根据货物的种类和性质有所不同,一般货物为13%;如果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于2016年4月30日(即营改增以前)前取得,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于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则按照9%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三)契税
适用范围:以不动产注资时,受让方需要缴纳契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税率与计算:契税税率根据不动产的类型和面积有所不同,一般为3%~5%。根据《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9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定,明确了四川省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为3%。这一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四川省内所有地区。
(四)土地增值税
适用范围: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如果转让价格高于原始取得成本(即增值部分),则转让方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这一税种主要针对的是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转让收益。
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第四条: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第五条规定: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但由于税收文件中,对于适用的事项多为正向列举,缺乏兜底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判断标准,使得“改制重组”是否仅为“改制、合并、分立”“改制重组”是否包括新设企业、增资、股权转让等方式投资入股等始终存在争议,各地税务机关处理意见均不一致,导致税务处理难以明确。
尽管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在投资入股会伴随资产或股权所有权的变化,符合征税条件。但实际交易过程中往往不会产生对应的现金流,从经济实质角度出发仅为所有权人发生了变化,与正常划转资产交易有明显区别。如果对其征税,有违税收中性,也会阻碍企业优化组织和业务结构。因此,将“改制重组”扩大解释为一般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股权投资行为符合立法本意及税法原理。
根据实务经验,目前大多数地区的税务机关均认可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属于“改制重组”事项,可以适用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政策。即便如此,交易双方仍应提前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明确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观点。
税率与计算: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税率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来确定,税率范围从30%到60%不等,计算时需先确定增值额(转让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再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用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是针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明确了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税额幅度内制订相应的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具体范围详见下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取得的土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可以免缴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缴纳,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
税率与计算: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六)房产税
适用范围: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税率与计算: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四川地区自用房屋,以房产余值计算房产税,计算房产余值时统一按30%扣减。对外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的计税依据从租计征。房产税的税率,分别为1.2%,12%。
(七)企业所得税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外出资属于一种视同销售的应税行为。对于投资方而言,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在税法上,其性质被认定为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换取股权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行为,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评估价值)与该资产的历史成本(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方的收益或损失并相应调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的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得税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其他可能涉及费用
1、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与增值税的关系:这三种税费通常是在缴纳增值税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属于附加税费,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事业发展等。
税率与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为7%、5%、1%,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费率一般为3%和2%,具体税率和计算方式可参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以上三种增值税附征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作为计税依据进行计算。
2、税务咨询费用
重要性:在注资过程中,企业可能需要聘请专业税务顾问或律师进行税务筹划、风险评估等工作。由此产生的咨询费用虽然不属于税费范畴,但也是企业注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项支出。
建议: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安排税务咨询预算,确保得到专业、高效的税务服务。
3、资产评估费用、勘察费用
产生与承担:在注资过程中,为了确定非货币财产的公允价值,通常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由此产生的评估费用,一般由注资方承担。
重要性:资产评估是确保实物注资公平、公正、合理的重要环节。准确的评估结果有助于保护股东利益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三、企业注资纳税的注意事项
(一)准确识别税种
企业在进行注资活动时,应准确识别所涉及的税种,并根据税法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这需要企业具备专业的税务知识和经验,或者聘请专业的税务顾问进行咨询和指导。
(二)合理规划税务
企业在进行注资前,应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以降低税务成本和风险。税务规划应基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税法规定,综合考虑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税务风险因素。
(三)及时申报纳税
企业在进行注资后,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确保税务合规。申报纳税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税务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申报。
(四)关注税法变化
税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领域,企业在进行注资活动时,应密切关注税法的变化,及时调整税务策略和计划。这有助于企业适应税法变化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四、案例详举
假设:某公司拟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注资,其取得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后,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税附加税合计为增值税额的12%,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均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且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交易当地契税税率为3%,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不含增值税)为500万元,投资时的评估金额及入账金额(不含增值税)均为1000万元。那么此次注资双方应缴纳多少税费?
(一)增值税及其附加税测算
投资方将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时,应视同销售,应当按照销售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9%,具体缴纳金额及计算过程如下:
增值税进项税额:500万元×9%=45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万元×9%=90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90万元-45万元=45万元
增值税附加税:45万元×12%=5.4万元
综上,投资方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合计为50.4万元。
(二)契税
应当按照销售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全额缴纳契税,税率为3%,受让方即被投资方应当缴纳的契税金额为1000*3%=30万元。
(三)印花税
交易双方均为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五,共计1万元。
(四)企业所得税
暂估本次交易在扣除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成本及此次交易成本及费用后,投资方应纳税所得额463.6万元=评估价值1000万元-原值500万元-税金及附加5.4万元-契税30万元-印花税1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115.9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的规定,上述企业所得税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案例总结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发现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双方的综合税负合计为197.3万元,其中115.9万元可以分5年递延纳税,综合税率约为19.73%。
五、结语
通过本文的详细盘点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在注资过程中可能涉及多种税费,为了确保合规经营和降低税务风险,企业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并采取相应的合规策略和措施,并且,注资、提高担保能力也是融资的重要环节,应当引起管理层的重视。我司作为专业投融资咨询服务机构,可为企业提供全流程融资咨询服务,协助企业理清注资流程,加快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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