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旬,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重要批示精神,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各省的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预计2025年上旬会陆续出台。
现在带你了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需重点关注的十大核心问题!
1、为什么要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答:①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乡镇“四化问题”(农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系统质量退化)异常突出;
②建设用地资源浪费等综合性问题不断凸显;
③单一要素、单一手段的传统土地整治模式已经难以完全解决乡村发展过程中的综合性问题。
因此,国家提出了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为主要目标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模式。
2、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内容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以及特色整治四个部分。其中:
农用地整治包括:优化农用地布局、提升耕地质量、实施农田生态改造;
建设用地整理包括: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开展村庄建设用地整理、推进废弃采矿用地复垦利用、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生态保护修复包括:优化生态空间布局、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打造宜居宜业农村人居环境;
特色整治包括:赓续农耕文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支持产业导入。
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由谁主导、实施和参与?
答: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谋划,乡镇人民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实施,其中主管部门主要涉及: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部门。同时,需要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
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是否必须编制村庄规划?是否可以对已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进行优化布局调整?
答: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不是必须要编制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中指出:不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的,可依据所在村庄制定的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此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深度较为详细的,也不需要单独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实施方案编制是可以对应编制规划进行调整的,“全域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提到实施方案应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一致,涉及修改规划的,应经法定程序批准。”全域实施指南”(自然资办发〔2024〕57号)提到实施方案需与详细规划或“通则式”要求衔接一致,可同步编制,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涉及对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或“通则式”进行修改的,应经法定程序批准。
5、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可以在哪些区域进行?
答:①有整治需求:当地群众有较强的整治意愿;农业生产条件有待改善;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程度有待提高;生态质量、人居环境有待提升;土地要素创新性配置有待强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有待优化。
②有整治条件:具有较大的空间布局优化、耕地集中连片整治、建设用地腾挪盘活、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等潜力;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③有整治能力:有较强的资金保障、组织协调、基层治理能力。
综合考虑群众诉求、发展需要、资源禀赋、权属现状、资金保障和实施能力等,划定基本实施单元,原则上以一个乡镇为实施单元,可探索适当增加实施单元的乡镇个数。实施单元超过一个乡镇的,需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6、如何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具体的路径和步骤是什么?
答: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程序一般包括省级整体部署、市级过程监管、县域统筹谋划、实施方案编制与报批、项目管理等,流程示意图如下。
实施方案报批包含:县级人民政府应将征求意见后的实施方案逐级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联合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复。
全域项目验收:分为子项目验收和项目整体验收两个环节,项目验收后按要求上图入库,验收要求相比其他类型项目要更严格。
子项目验收:子项目竣工后,验收层级通常为县级政府组织。
项目整体验收:通常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整体验收,报上级主管部门评估,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7、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需要多少资金及来源?
答:在补充调查、问题诊断、潜力评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整治规模和子项目,可采取单位面积投资标准比较、案例分析等方法,进行总投资估算,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包括:①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资金;②政府本级财政直接投入,中央预算内资金,涉农整合资金;③引入社会资本;④商业银行信贷资金;⑤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⑥项目发展基金,奖补资金等。
8、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审查要点及要求有哪些?
答:符合规划:是否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下同)或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所涉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5%。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等。
耕地整治: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平均图斑面积有上升、整治后的调入地块平均坡度不大于调出地块平均坡度。
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总面积不增加,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不突破等。
建设用地指标:应优先满足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乡村产业发展以及新增采矿项目等用地需要,剩余面积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可在省域内有偿调剂。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将零星、插花的小块存量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归并为大块宗地,允许入市。
生态保护修复:是否做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
负面清单:审查是否存在负面清单中的相关情形。
9、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有哪些负面清单?
答:①对于群众反对意见强烈的坚决不干;违规在乡村地区搞房地产开发;违背群众意愿大规模流转土地的;存在权属争议,或实施过程中权属调整不规范的。
②未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先补划后调整”要求的;变相占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
③破坏生态环境的;擅自进行大规模未利用地开发的;随意调整、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
④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化文脉。
⑤资金保障不足,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
⑥单纯追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的;工程过度景观化,追求“面子工程”的;不搞“大呼隆”“一刀切”“齐步走”。
⑦以及经综合判断不适合开展的其他情形。
10、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完成后,将带来哪些长期影响或效益?
答:呼应国家发展战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是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落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因其涵盖内容丰、支持范围广、政策力度大,同时涵盖了可持续发展、粮食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西部大开发等战略。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出发点,是以乡镇为基本单元进行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优化,提升空间功能和价值,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等战略落地。
适应未来发展趋势:通过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多措并举,置换零散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空间,盘活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和其他低效闲置地的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布局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用地,全面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城市发展预留充足的发展空间。
实现区域整体收入增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收入包括整治产生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收益、整治后土地流转收益、生态产品参与碳汇交易收益、产业运营收益(自然资源开发、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休闲观光电商农业、乡村文化旅游、民宿住宿、乡村体验、表演、教育培训、研学、文创产品等)等方面。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收益等不得直接作为贷款的还款来源。
最后,我司作为专业投融资咨询机构,已参与多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融资服务,未来将持续助力各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落地,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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