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力提升耕地质量,稳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本次会议肯定了过去在耕地保护领域所取得的成绩,同时立足于实际,认清了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所面临的风险挑战,进而研究了“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等问题,并就解决各个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方针。具体内容及解读如下:
会议指出,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实施一系列硬措施,守住了耕地红线,初步遏制了耕地总量持续下滑趋势。同时要清醒认识到,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没有变,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依然突出,守住耕地红线的基础尚不稳固,农田水利方面欠账还很多。新时代新征程上,耕地保护任务没有减轻,而是更加艰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尊重规律、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久久为功,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
2000年以来,城镇化建设及工业发展推动了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同时也造成了我国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城镇化率的提高意味着农村人口的减少,这直接导致了农村撂荒耕地的增加;城市规模的扩张使得大量的耕地被用于房地产开发;工厂数量的增加造成的污染,使得我国耕地质量不断下降。以上现象,都是我国经济建设中所付出的耕地代价。
据统计,1996年至2008年,我国耕地年均净减少超过1000万亩,2009年至2019年,年均净减少超过1100万亩。同时相关资料也显示,我国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不高,中低等级占三分之二以上,耕地退化加剧,东北黑土有机质下降,南方红黄壤酸化,北方土壤干旱盐渍化。从“量”与“质”两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耕地问题十分严峻,耕地保护与利用工作也面临诸多挑战。
“饭从粮来,粮从地出。”我国人口众多,要保住14亿人口的口粮,从根本上讲,就要守住我国的耕地,保障我国的耕地不出问题,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守住了耕地红线,先后实施了一系列硬措施,初步遏制了耕地总量持续下滑态势。据统计:我国2022年底共有耕地面积19.14亿亩,较上末净增加约130万亩,耕地面积总量已连续两年实现净增加。
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已取得初步的成效,但仍需警醒的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没有变,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依然突出,守住耕地红线的基础任不稳固,农田水利方面欠账还很多。新时代新征程上,耕地保护任务没有减轻,更不应放松,而是更加艰巨。
会议强调,耕地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突出把握好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等重大要求,进一步采取过硬实招。要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决不突破。要全力提升耕地质量,真正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要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将各类对耕地的占用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坚持“以补定占”,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要调动农民和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种粮抓粮积极性,建立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形成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耕地保护合力。加强撂荒地治理,摸清底数,分类推进,因地制宜把撂荒地种好用好。要积极开发各类非传统耕地资源,加强科技研发和生产投资,探索有效发展模式,突破我国传统耕地稀缺的自然条件限制。对违规占用耕地进行整改复耕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保护农民利益,加强宣传解读,适当留出过渡期,循序渐进推动。
立足于实际,我国耕地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对于下一阶段的耕地保护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决不突破。
强化“占补平衡”在“量”上对耕地的保护。《土地管理法》中制定出“占补平衡”这一措施,来保障耕地总量维持不变,但在实际操作中任存在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到位、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田的现象,为遏制这些现象的进一步发展,会议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各类对耕地的占用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同时,还要在调动农民和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种粮抓粮积极性上想办法,在积极开发各类非传统耕地资源上找出路,形成耕地保护合力。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质”对耕地的保护。保耕地,不仅要保数量,还要提质量,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粮食安全战略的重大举措。要全力提升耕地质量,真正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要通过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排沟渠和田间道路配套等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集中力量打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会议指出,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是耕地保护和改良的重要方面,我国盐碱地多,部分地区耕地盐碱化趋势加剧,开展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意义重大。要充分挖掘盐碱地综合利用潜力,加强现有盐碱耕地改造提升,有效遏制耕地盐碱化趋势,做好盐碱地特色农业大文章。要全面摸清盐碱地资源状况,研究编制盐碱地综合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方案,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因地制宜利用盐碱地,向各类盐碱地资源要食物,“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加快选育耐盐碱特色品种,大力推广盐碱地治理改良的有效做法,强化水源、资金等要素保障。
我国是全球第三大盐碱地分布国家。从分布看,我国盐碱地分布广泛,主要分布在东部滨海地区、松嫩平原、黄淮海平原、半荒漠内陆地区及荒漠地区。而四川省盐碱地主要分布在四川省西部、南部和东部的河谷地区,最主要的盐碱地分布在阿坝州、甘孜州、西昌市等地。从数量看,我国共有15亿亩盐碱地,其中适宜种植粮食的5亿亩。立足于我国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发展盐碱地特色农业,对于扩大我国耕地面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如何进行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
会议提出“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加快选育耐盐特色品种,大力推广盐碱地治理改良的有效做法。
1.“以地适种”
开展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首先要全面摸清盐碱地资源状况,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会议提出要因地制宜利用盐碱地,努力在关键核心技术和重要创新领域取得突破,将科研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向各类盐碱地资源要食物。
2.“以种适地”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分类改造盐碱地,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支持盐碱地、干旱半干旱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强调,“持续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做好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试点”。两个中央一号文有关盐碱地的政策要求表明盐碱地治理的思路发生了重大变化,即从过去的治理盐碱地,让土地来适应作物为主,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让作物来适应盐碱地的转变,简言之,就是从“改地适种”为主向“改种适地”为主转变。
几十年来,几代人积极投身到我国盐碱地改良事业中,创建了“重塑土壤结构,高效改良盐碱地”的领先技术模式,广泛服务于东北苏打盐碱地、华东滨海盐碱地,以及内陆干旱盐碱地的改良提产工作中,实现了当年改良、当年高产、多年稳产的优异效果。
据了解,目前我国在盐碱地综合利用方面已形成了包括土壤排盐技术、土壤生物有机治盐改土技术等八大体系40多项实用技术。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试验各种耐盐碱品种200多个,审定8个水稻耐盐碱品种和4个耐盐碱小麦品种,推广了50多种耐盐碱作物品种。水稻新品种在土壤含盐量0.3%条件下亩产可达575公斤,小麦新品种在土壤含盐量0.4%条件下亩产可达690公斤。总的来看,我国耐盐碱品种试验审定已经初见成效。通过持续治理改造,我国盐碱地呈现面积总量减少、重度盐碱地面积比例逐年降低的趋势。
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得到了国家政策和社会资本的广泛支持。吉林省松原市正开展专项债支持盐碱地改良利用;山西省朔州市因地制宜,盘活盐碱地资源,为地方发展注入活力;江苏省盐城市积极对接中国农业大学重塑土壤结构新技术,探索沿海滩涂盐碱化耕地大豆增产模式。
我国有约15亿亩盐碱地,其中约5亿亩具有开发利用潜力。如果能唤醒这一“沉睡”的后备耕地资源,用好耕地存量的同时提高土地增量,将显著实现耕地资源扩容、提质、增效。稳产增产根本出路在科技。
在沧州考察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为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提出具体要求:“要立足我国盐碱地多、开发潜力大的实际,发挥科技创新的关键作用,加大盐碱地改造提升力度,加强适宜盐碱地作物品种开发推广,有效拓展适宜作物播种面积,积极发展深加工,做好盐碱地特色农业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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