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0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六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
把它放进2026年这一年密集出台的政策序列里读。
这一年里,中办国办《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已经落地;
《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已经印发并明确了14项重大工程;
金融监管总局与住建部在8月28日联合印发了《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住建部在9月30日印发了《城市更新案例集——新生活、新业态、新空间、新模式》;
四份文件先后脚落地,《指导意见》是第五份,也是第一份专门针对“老旧街区、老旧厂区”这一具体对象给出完整操作口径的文件。
真正让这份文件值得逐字读的,是它回答了一个此前所有文件都没正面回答的问题:当“城市更新”从口号变成1500个具体项目的时候,谁来干、钱从哪来、改完之后靠什么活。
对做融资咨询的人来说,这个问题就是全部。对地方国有企业来说,这个问题决定了未来五年它们的资产负债表长什么样。

一、文件本体:九条逐条拆解
(一)先看清这份文件的“位阶”和“受众”
文件的落款是六个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日期是2026年10月20日。抄送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这几行字信息量很大,值得逐条看。
第一,为什么是“办公厅”而不是“部”。 六部门联合发文,走办公厅层级,意味着这是一份执行性、操作性文件,不是顶层的制度设计。它是在“规划已经定了、任务已经分解了”的前提下,来解决“具体怎么干”的问题。
第二,为什么是这六个部门。 六个部门每一家都被明确分配了职责——工信管产业升级和工业遗产保护,财政管资金渠道,交通运输管枢纽节点布局,商务管消费业态,国资委管国企盘活存量资产。
这说明什么?说明主管部门已经意识到,老旧街区厂区改造这件事,住建部门单独推不动。老旧厂区要改,核心是产业导入,产业归工信管;老旧商业街区要改,核心是消费业态,归商务管;老旧火车站周边要改,涉及铁路和交通,归交通运输部管;大量的闲置厂房在国企手里,归国资委管。
第三,“抄送”比“主送”更值得琢磨。 抄送的三个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恰恰是城市更新中最关键却没有出现在发文名单里的三家。发改委管重大项目库和立项,自然资源部管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政策,金融监管总局管信贷规则。把它们放在抄送位置,是一种政策协调的姿态,也意味着后续这三家大概率还会有配套动作。对地方来说,这是一个明确的预期信号:用地政策和金融政策还有下文。
(二)第一条:任务界定——先划清楚“改什么”
原文:
按照主导功能,老旧街区厂区可划分为老旧厂区、老旧商业街区、老旧生活街区、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等。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镇区可纳入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范畴。各地要落实《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目标要求,有序实施1500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重大工程项目。结合城市体检结果,将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短缺、功能产业和发展活力有待提升的街区厂区作为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对象,综合考虑功能关联性、空间连续性、设施共享性、实施可行性等因素,统筹确定改造提升范围和实施时序,纳入城市更新实施体系。
这一条有四个关键词。
关键词一:四类划分。老旧厂区、老旧商业街区、老旧生活街区、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街区。
这个划分方式值得注意——它是按主导功能划分。划分口径直接决定了后续的政策适配:厂区看产业,商业街区看消费,生活街区看公共服务,枢纽看站城融合。
同时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镇区可纳入”。这意味着历史文化街区既可以在既有保护体系下推进,也可以借用老旧街区厂区这套政策工具(尤其是五年过渡期用地政策)。这个口子开得相当大——全国有历史文化街区近1200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近千个,这一次性把政策覆盖面扩大了一倍不止。
关键词二:1500个。 《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明确的14项重大工程之一,就是“实施1500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这个数字是“十五五”时期的五年总量。分散到全国2800个区县,平均每个城市区县不到1个。
关键词三:城市体检。 “结合城市体检结果”这七个字,是这一条的硬约束。它把老旧街区厂区改造和城市体检制度绑定在一起。换句话说,没有做过城市体检、体检报告里没有指出的片区,理论上不具备纳入改造范围的资格。
关键词四:四个“性”。 功能关联性、空间连续性、设施共享性、实施可行性。这四个词是划定片区范围的标准,实质是在强调——不要按行政边界切,要按功能和空间关系切。
这一点在实践中极其关键。很多城市的更新项目失败在边界上:按街道办管辖范围切,把一个完整的生活圈切成了两半;按单个小区围墙切,导致每个小区都低水平重复建养老托幼设施;按资金渠道切,只改容易出形象的部分。四个“性”是在提醒:片区边界应该由问题、服务和资产的真实关系来确定。
(三)第二条:实施路径——这一条是全文最硬的一条
原文:
各地要深入开展专项体检,摸清老旧街区厂区存量资源状况,梳理各方诉求,评价更新潜力,科学确定改造提升目标任务。制定老旧街区厂区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功能业态、更新方式与规模,确定运营管理模式,测算资金成本和收益,确保项目能落地、运营可持续。开展城市设计,对老旧街区厂区的交通组织、街道肌理、空间尺度、建筑高度、形态风貌等进行引导和管控,将设计要求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引导高质量的改造提升。
动作一:专项体检。 在常规城市体检之外,要求针对街区厂区“深入开展专项体检”。专项体检要摸清三件事:存量资源状况(有多少房子、多大面积、产权是谁、有没有抵押查封)、各方诉求(居民要什么、商户要什么、产权人要什么)、更新潜力(能改成什么、值不值得改)。
“评价更新潜力”:过去城市更新的可研报告,做的是“项目可行性”——能不能建、要花多少钱。而“更新潜力评价”要回答的是:这片区域改成什么用途,能产生多少价值。这是从工程思维转向资产思维的标志。
动作二:项目实施方案——注意中间那句“测算资金成本和收益”。
这是整份文件最关键的一句话。它意味着,没有资金测算和收益测算的实施方案,是不合格的实施方案。
再往下拆,“测算资金成本和收益”包含两个动作:一是算全生命周期成本,二是算全生命周期收入。成本不只是建安费,还包括征迁或安置成本、产权归集成本、融资成本、开办费、招商费、运营爬坡期的亏损、维护更新成本、退出成本。收入则要区分真实的经营收入、政府依法购买服务或补助、资产处置收入。
这一条实质上确立了一个新的项目准入门槛:先算账,后立项。 对长期习惯于“先立项、后算账、最后追补资金”的地方来说,这是流程上的根本性反转。
动作三:城市设计法定化。 要求开展城市设计,并把设计要求“纳入项目实施方案”。这意味着城市设计不再是画效果图,而是变成项目实施的约束性文件。交通组织、街道肌理、空间尺度、建筑高度、形态风貌五项内容被明确列出,都是过去城市更新中最容易失控的环节。
(四)第三条:老旧厂区——产业导入被放在第一位
原文:
各地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对老旧厂房进行材料置换、局部加建、内部改造、空间优化等,同步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景观环境,更好适应产业升级需要。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仓库和设施,推进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植入科技研发、商业金融、文化创意、体育休闲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场景,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活化利用工业遗产等价值突出的工业文化资源,传承弘扬工业文化。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开展老旧厂区改造提升,探索长期运营新模式。
这一条虽然叫“功能转换”,但通篇讲的都是“装什么”。
第一句讲改造手法。 “材料置换、局部加建、内部改造、空间优化”——四种手法,全部是轻干预,没有“拆除重建”。
第二句讲功能。 “推进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是核心。老旧厂区改造最大的制度障碍就是用地性质——五年过渡期用地政策旨在解决工业用地上做商业、做办公落地性。
植入业态的清单是“科技研发、商业金融、文化创意、体育休闲”,前面还加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场景”三个词。注意这个排序——科技研发排第一,商业金融第二,文化创意第三。 这个排序是有政策含义的。过去十年全国的旧厂房改造,绝大多数做的是文创园,同质化极其严重,死亡率也最高。把科技研发放在文创前面,是在引导产业方向。
第三句讲工业遗产。 “活化利用工业遗产等价值突出的工业文化资源”。工信部在这份文件里的职责被明确为“指导各地在老旧厂区改造提升中推进产业升级,强化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全国已公布的国家工业遗产名单已有数百项,大量老厂区虽然不在名单里,但具备认定潜力。工业遗产认定本身就是一个可争取的政策资源——认定后可以争取专项资金、可以享受保护性政策、更重要的是可以成为项目叙事的核心资产。
第四句讲模式。 “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开展老旧厂区改造提升,探索长期运营新模式”市场化是方式,长期运营是目的。这句话针对的是过去大量存在的“改造—招商—收租—不管了”的短链条模式。
(五)第四条:老旧商业街区——把“消费”写进城市更新
原文:
各地要实施老旧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改造提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设休憩设施,优化公共交通组织与慢行系统,提高消费空间品质。优化商业街区建筑形态,改造提升公共空间和景观环境,创造多元化消费体验。引导商务楼宇底层和附属空间开放,完善配套餐饮、健身、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提升商务楼宇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商业业态升级,积极发展数字经济、银发经济、夜间经济,打造街区文化品牌,满足居民体验式、沉浸式消费需求。
这一条因为商务部的参与,商业逻辑写得最实。
第一层是硬件。 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三类对象,改造内容是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休憩设施、交通组织和慢行系统。
第二层是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亮点:商务楼宇底层空间开放。 “引导商务楼宇底层和附属空间开放,完善配套餐饮、健身、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这一句指向的是大量城市中心区商务楼宇的“首层空置”和"“街道界面冷漠”问题。对持有大量商务楼宇的城投公司来说,这是一个明确的机会——把闲置的一层、二层改成商业,是投入最小、见效最快的现金流改善手段。
第三层是业态。 数字经济、银发经济、夜间经济,三个方向加上“体验式、沉浸式消费”。这三个方向都是商务部在推的消费提振重点方向,把它们写进住建部牵头的文件,说明部门之间做过政策对齐。地方在谋划项目时,把业态定位往这三个方向靠,可以同时对接商务口的消费类专项资金。
(六)第五条:老旧生活街区——从小区走向街区
原文:
各地要巩固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成果,进一步挖掘街区内存量空间潜力,补充完善文化活动中心、中学、运动场馆、家政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建停车、充电设施,建设口袋公园,因地制宜优化周边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连通社区间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慢行系统,统筹推进街区内小微公共空间改造和背街小巷整治提升,一体化开展适儿化适老化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提高老旧生活街区宜居水平。梳理街区特色文化资源,打造文化展示、历史教育、居民交往等场所,延续街区生活记忆。积极盘活闲置房屋,植入共享办公、创新孵化、咨询服务等多元功能,拓展“家门口”就业空间。
这一条的第一句就点明了定位:“巩固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成果”。也就是说,老旧小区改造是“十四五”的主战场,到了“十五五”,重心从“小区内”转向“小区外”——从住宅本体转向街区公共服务。

最有价值的是最后一句:“积极盘活闲置房屋,植入共享办公、创新孵化、咨询服务等多元功能,拓展‘家门口’就业空间。”
这句话把生活街区改造和就业、和经营性收入连起来了。过去生活街区的改造纯粹是花钱的事——修路、加绿化、补设施,建成后没有一分钱回报。现在明确提出“盘活闲置房屋+植入经营功能+家门口就业”,等于给了生活街区项目一条现金流通道。
这是《指导意见》中为数不多的、直接给公益性项目开经营口的条款。 对平台公司来说,这意味着社区级的闲置房屋(闲置的社区用房、废弃的锅炉房、闲置的沿街底商)可以被打包成经营性资产。
(七)第六条:老旧交通枢纽及周边——站城融合正式入列
原文:
各地要实施老旧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设施与周边街区一体化改造提升,通过打通交通堵点、改善客运服务设施、完善功能布局、盘活低效用地等方式,推动站城融合与产业升级。加强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片区立体复合利用,提升客运枢纽换乘集散水平,加快站点周边居住、商业、公共设施等建设更新,推动轨道交通与城市功能有机融合。对于不再承担交通功能的场站、线路和服务区等附属设施,结合实际开展既有建筑和场地设施的改造利用,植入新产业、拓展新功能,助力产业升级和服务提质。
这一条有三个层次,一层比一层有价值。
第一层:老旧火车站、汽车站及周边一体化改造。 交通运输部参与进来,主要就是为了这件事。全国有大量建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火车站和汽车站,站房老旧、站前广场混乱、周边业态低端。这类项目的特殊性在于涉及铁路和地方两个系统,协调难度极大。交通运输部进来,就是要解决路地协同的问题。
第二层: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片区立体复合利用。 这一句的政策含金量极高。轨道交通场站上盖、地铁车辆段上盖、地铁出入口与周边地块的连通,这些在过去受制于规划、消防、产权等多重约束,推进艰难。这次明确提出“立体复合利用”并要求“加快站点周边居住、商业、公共设施等建设更新”,等于为TOD综合开发开了政策口子。
第三层:废弃交通设施的再利用。 “不再承担交通功能的场站、线路和服务区等附属设施”——这类资产在全国数量巨大:废弃的老火车站、停用的铁路专用线、废弃的公路服务区、闲置的码头。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产权清晰(一般在国企手里)、占地大、位置往往不错、但长期闲置。 文件明确要求“开展既有建筑和场地设施的改造利用,植入新产业、拓展新功能”。
这一类资产是平台公司最应该优先盘点的一块。 它们不涉及居民搬迁、不涉及复杂的产权归集、不涉及文保限制,是城市更新中实施难度最低、见效最快的一类。
(八)第七条:历史文化街区镇区——“微更新”被写进中央文件
原文:
各地要依据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规划相关要求,用“绣花”功夫开展“微更新”,持续推动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提升。对历史文化街区镇区内的重要历史轴线、空间节点、历史街巷进行保护修复,延续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修缮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推动居住类历史建筑、传统民居成套化改造。持续做好历史文化街区镇区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增加公共活动场地,鼓励多元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和其他既有建筑,补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这一条的核心词是“微更新”和“成套化改造”。
“微更新”三个字出现在六部门联合文件中,意味着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路径已经定型:不是大拆大建,也不是纯静态保护,而是小规模、渐进式的功能织补。
注意“鼓励多元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和其他既有建筑”——“其他既有建筑”这个表述,把历史文化街区内不属于文保、不属于历史建筑的一般老房子,也纳入了活化利用范围。这个口子开得很大,实际覆盖了街区里绝大部分建筑。
(九)第八条:实施机制——五年过渡期政策是全文最大的“干货”
原文:
各地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依规开展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过渡期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可采取租赁或协议出让方式。因地制宜确定街区厂区项目实施主体,统筹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鼓励运营单位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一体谋划推进改造提升和运营管理。搭建多方协商共治平台,组织责任设计师等专业技术力量提供技术服务,引导商户、居民参与设计、改造、治理和监督,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鼓励结合实际,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历史文化街区镇区保护实施机制。探索以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加强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数智化管理,强化与建筑信息模型(BIM)的集成应用。
这一条是整份文件中,对融资和项目实施影响最大的一条。 我把它拆成四项制度。
制度一:五年过渡期用地政策(核心中的核心)
原文表述:“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过渡期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可采取租赁或协议出让方式”
这段话要一行一行读。
“不改变用地主体”——意味着老旧厂房、老旧街区在做功能转换时,土地可以不收回、不重新招拍挂,原产权人继续持有。这一句直接砍掉了过去旧厂改造中最大的一道成本:土地收储再出让的环节。
“不改变规划条件”——意味着工业用地上做商业、做办公,在过渡期内不需要走规划调整程序。
“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5年这个数字要正确理解。它不是“只能用5年”,而是“5年内免办手续”。5年之后怎么办?文件给了明确答案。
“过渡期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可采取租赁或协议出让方式”——这是最关键的一句。它意味着5年后不必走"招拍挂",可以租赁,也可以协议出让。
为什么要强调“协议出让”和“租赁”?因为如果5年后必须招拍挂,原产权人、原实施主体很可能拿不回这块地——别人可以出更高的价。这就会导致一个致命后果:没有任何一个市场主体敢在一个“5年后可能被别人摘走”的项目上投重资产。 明确“可采取租赁或协议出让方式”,就是给了实施主体一个稳定的预期:只要你干得好,这块地还是你的。
对融资的实际意义: 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不变,意味着项目可以在不补缴巨额土地出让金的前提下启动,前期投入大幅降低;5年过渡期覆盖了项目建设期和运营爬坡期;期满可协议出让,保证了投资回收期的完整性。这三条合起来,才使得一个老旧厂区改造项目的现金流模型有可能算得平。
制度二:实施主体机制
“因地制宜确定街区厂区项目实施主体,统筹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
这句话很平淡,但它是平台公司最应该抓住的一句。因为它明确了:街区厂区项目要有明确的实施主体,这个主体负责从方案制定到实施的全过程。
“因地制宜确定实施主体”,实际上是给了地方选择权:可以让平台公司做,可以让专业运营商做,可以让产权人联合体做,也可以成立新的项目公司。关键是要有一个能承担责任、能融资、能运营的法人。
制度三:运营前置
“运营单位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这就是行业内常说的“运营前置”,第一次被写进六部门文件。
让运营单位参与设计,本质上是让未来承担经营后果的人,提前对投资决策行使否决权。
制度四:共治平台与责任设计师
“搭建多方协商共治平台,组织责任设计师等专业技术力量提供技术服务,引导商户、居民参与设计、改造、治理和监督,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责任设计师”制度是上海、北京等地近年探索的做法,这次被推广到全国。它的含义是:一个片区配备固定的设计师团队,长期跟进,不是做完方案就撤。
最后一句“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与前面第二条“运营可持续”呼应:建成的资产必须有长期维护主体和经费来源,否则建成之日就是折旧和问题累积之始。
(十)第九条:投融资——这份文件的“钱”到底怎么说
原文:
各地要统筹用好各类相关资金资源,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引入社会力量盘活资金,提升盘活利用效率,支持各类企业参与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方式,规范市场化运作流程。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改造提升模式,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物业权利人自主更新。
这一条列了六种资金渠道,需要一个个看清楚它到底说了什么、没说什么。
渠道一:统筹用好各类相关资金资源。 这是兜底表述,涵盖财政资金、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部的职责被表述为“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注意“现有”两个字,意味着没有新增专项转移支付,是在既有盘子内调剂。这一点非常重要,它直接决定了地方不能完全指望“上面给钱”。
渠道二: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引入社会力量。 这是泛泛的鼓励。
渠道三: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这句话的分量很重。PPP新机制(国办函〔2023〕115号)的核心变化是:特许经营模式,聚焦使用者付费,不因采用政府付费而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 在城市更新领域提“规范实施PPP新机制”,意味着主管部门希望老旧街区厂区项目走真正的市场化路径,而不是包装成PPP的政府付费项目。
渠道四: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支持。 它的潜台词是:银行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政府不能兜底、不能提供隐性增信。这与《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完全衔接。
渠道五: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这是打通退出通道的关键一句。202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首次单列“城市更新设施”门类,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也已开闸。这次在六部门文件中再次明确,意味着REITs从“可以试”变成了“应该试”。
渠道六: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物业权利人自主更新。 这句话指向的是产权人自筹——像杭州浙工新村那样业主自筹89%的模式。它对应的是大量产权分散、无法靠单一主体推动的项目。
(十一)部门职责与工作纪律
原文最后两段: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对于重塑功能空间、再造产业生态、营造消费场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工作,按职责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指导各地在老旧厂区改造提升中推进产业升级,强化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财政部门要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各地在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中优化重要枢纽节点布局,完善交通运营服务。商务部门要指导各地优化各类老旧街区厂区消费环境,丰富商业业态。国资部门要支持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闲置厂房等国有资产改造提升。工作中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大拆大建。
“国资部门要支持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闲置厂房等国有资产改造提升”——这一句是国资委被拉进来的原因,也是地方国有公司最直接的政策依据。 全国有大量闲置厂房、闲置场站、闲置办公楼在国企手里,国资委明确表态支持盘活,意味着这类资产进入城市更新不再有体制障碍。
(十二)小结:这份文件真正说了什么
把九条串起来看,《指导意见》事实上搭建了一个完整的项目生成—实施—融资—运营闭环:
第一步(第一条): 用城市体检找问题,按功能和空间关系划片区,形成项目清单。
第二步(第二条): 做专项体检,编实施方案,方案中必须测算资金成本和收益,做城市设计。
第三步(第三至七条): 按五类对象分别确定改造内容和业态方向。
第四步(第八条): 定实施主体、用过渡期政策解决用地、让运营单位提前进场、建共治平台。
第五步(第九条): 用财政资金、PPP新机制、银行贷款、REITs、权利人出资五种方式配资金。
这个闭环里最刺眼的两个新东西,一个是“测算资金成本和收益”,一个是“五年过渡期+协议出让”。 前者改变了项目的生成逻辑,后者改变了项目的成本结构。这两条合起来,就是这份文件给市场最实在的礼物。
二、为什么现在针对老旧街区厂区出文?
(一)表层动因:1500个项目必须有操作口径
《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明确了14项重大工程,其中“实施1500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是量化的硬指标。规划管目标,不管操作。但1500个项目不能靠喊口号落地?
这些问题在2026年上半年是悬空的。城建领域有一个规律:当一项任务从“倡导”变成“指标”,配套的操作细则必须在12个月内跟上,否则地方会以各自理解的方式野蛮生长,然后出现一批问题项目,再被迫纠偏。
这不是巧合,这是一次有设计的政策供给。
(二)中层动因:专项债撑不起城市更新
真正让主管部门着急的,是钱。
过去五年城市更新的钱主要靠什么?真正能大规模、低成本、快速到位的,只有专项债。 超长期国债投向上够不着大部分更新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量太小,银行贷款门槛太高,基金和REITs覆盖面太窄。
所以现实是:城市更新喊了这么多年,资金结构一直是“专项债独大”。
目前专项债每年已经有很大比例投到城市更新项目上,但是每年4.4万亿,每年即使用1-2万亿支持城市更新,也远覆盖不了城市更新的资金需求。
这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城市更新主要靠专项债→专项债额度收紧且审核变严→项目策划难度加大→要么报不上去,要么报上去后实施不了。
第三个变量:平台公司自身出不了钱
过去,即便专项债不够,还有平台公司可以垫资、可以融资、可以用土地注资。这条路现在基本被堵死了。
现阶段的城市更新项目,公益属性较强,未考虑未来的经营价值,给平台公司融资及运营造成很大的压力。
结果是:平台公司既融不到新钱,也不能再为政府项目垫资。 而城市更新这类项目,恰恰最依赖一个“能先掏钱、能等五年、能亏三年”的实施主体。
所以,必须换一条路
把上面三层叠加起来看,主管部门面对的局面是:
任务量是刚性的(1500个项目);
专项债这条路越走越窄;
平台公司这个传统的“资金二传手”被限制了;
银行贷款想进但进不来(缺规则、缺主体、缺现金流);
社会资本想进但不敢进(产权不稳、回报不明、退出无门)。
《指导意见》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出台的。它的真实任务不是“指导改造”,而是“重建一套不依赖专项债的资金逻辑”。
回过头再看第九条那六句话,逻辑就通了:
财政资金“现有渠道”——别指望新增;
市场化投融资——这是主方向;
PPP新机制——给社会资本一个合规框架;
金融机构支持——给银行一个政策依据;
REITs——给资本一个退出通道;
权利人自主出资——给产权人一个参与方式。
(三)深层动因:城市更新的“经营闭环”从来没建立起来
如果说专项债收紧是外部压力,那么“经营闭环缺失”就是内部病根。
病根一:把“建设”当成了“项目”
城市更新在过去很长时间里,被当成建设工程来管理。项目的完整生命周期是: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移交。这个流程里,没有“运营”这个环节,也没有“现金流”这个指标。
后果是:项目验收的那一刻,就是项目死亡的起点。因为没有人为运营负责,没有人测算过现金流,没有人为空置率承担责任。
《指导意见》第二条要求的“测算资金成本和收益,确保项目能落地、运营可持续”,就是要把这个缺失的环节补上。这是从工程管理转向资产管理的第一步。
病根二:产权不稳,没人敢投重资产
老旧厂区、老旧街区改造最大的障碍,是产权和用地。
一个投资方想在旧厂房上做重资产投入,面临三道坎:
第一道:用地性质。 工业用地上做商业,理论上要先变性、补地价。补多少?什么时候补?不确定。
第二道:规划条件。 容积率、建筑高度、使用功能,改用途就要调规划。调不调得成?多久?不确定。
第三道:稳定性。 如果5年后这块地被收储、被招拍挂,投资方可能被别人摘走。
在这三道坎都不确定的情况下,理性的市场主体只会做一件事:轻投入、短周期、赚快钱。 这就是大量旧厂房改造变成“刷个墙、挂个牌子、招一波网红店、收割一波流量”的原因——不是运营商不想做好,是产权结构不允许他们做长期投入。
《指导意见》第八条给的“五年过渡期+期满可租赁或协议出让”,就是直接针对这三道坎设计的。它第一次在全国层面给出了一个明确的、可预期的产权安排。
病根三:业态同质化,没有真正的产业导入
全国的老旧厂区改造,业态高度趋同:咖啡、文创店、手作、摄影基地、网红餐饮。这套业态在2015到2020年是有效的,因为供给稀缺。到了2026年,每个城市都有三五个这样的园区,互相分流,最后都活不好。
《指导意见》第三条把业态清单排成了“科技研发、商业金融、文化创意、体育休闲”,把科技研发放在文创前面,是在明确纠偏。
更关键的是工信部被拉进来了。 工信部门管产业,它的职责是“指导各地在老旧厂区改造提升中推进产业升级”。这意味着老旧厂区的定位要从“消费场景”回到“产业载体”——产业载体才能产生稳定的、可持续的、能覆盖融资成本的现金流,消费场景不能。
病根四:运营主体缺位
最后一个病根,也是最根本的一个:没有人。
城市更新项目需要三类人:能统筹资产和资金的实施主体,能做产业导入和招商的运营商,能做长期物业和社群服务的运营团队。这三类人在绝大多数地方都不存在,或者只存在其中一类。
平台公司有资产和融资能力,但不会运营;
民营运营商会运营,但拿不到资产、融不到钱;
物业公司能做服务,但做不了产业。
《指导意见》给的方案是“组合”:第八条“因地制宜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鼓励运营单位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第二条“确定运营管理模式”,第九条“支持各类企业参与”。核心思路是让有能力的人各就各位,而不是要求某一个主体包打天下。
三、与城市更新贷款管理办法衔接
这份文件会不会改变“以专项债为主”的格局?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把《指导意见》和《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放在一起读。
(一)《贷款办法》到底说了什么
2026年8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和住建部联合印发《贷款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这是中国第一份专门针对城市更新项目的信贷监管规则。
把《指导意见》和《贷款办法》对着看,会发现它们严丝合缝。

这个对应关系说明一件事:这两份文件是配套设计的,不是各自独立出台的。
(二)直接回答:会不会改变“以专项债为主”的格局
会重构,但重构的方向不是“贷款替代专项债”
未来会形成多元金融的格局:
公益性部分(管网、道路、公共空间、环境整治、成套化改造)——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资金。 这部分没有现金流,只能靠财政。
准经营性部分(停车场、充电桩、社区商业、物业、广告、场馆运营)——城市更新项目贷款+政策性金融+专项债配套融资。 这部分有现金流,可以组合。
经营性部分(商业街区、产业园、租赁住房、文旅消费)——社会资本+城市更新贷款+城市更新基金+REITs。 这部分现金流充分,可以完全市场化。
这个“三分法”的核心,不是换一个资金来源,而是把一个大项目拆成三个小项目,每个小项目匹配不同的资金。
这才是《指导意见》第九条列六种渠道的真正用法——不是六选一,是六个一起用。
(三)对融资咨询的实操含义
如果把这个结论落到具体的项目谋划上,有五条建议。
第一,先建库,别急着找钱。 项目入库是所有资金渠道的共同前提。专项债要入库,贷款也要入库。地方的第一优先级动作是把城市体检做扎实、把项目库建起来、把项目做“干净”(产权清晰、手续完整、现金流可测算)。
第二,一个项目做三套账。 把项目拆成公益性、准经营性、经营性三个子项目,分别做现金流测算,分别匹配资金。不要试图用一个大账去覆盖所有内容——一个混在一起的大账,专项债审不过,银行也审不过。
第三,平台公司必须先完成市场化转型。 要做借款人,就要有市场化主体资格、有良好的财务信用、有独立的经营能力。这件事从现在开始做,至少要一年。
第四,把经营权、收费权梳理清楚。 《贷款办法》明确应收账款可以质押,这是轻资产项目最重要的担保资源。停车收费权、广告经营权、场馆经营权、物业管理权——这些都要提前确权、提前确值。
第五,提前设计退出。 REITs不是等到运营十年后才考虑的事,它应该在项目谋划阶段就进入设计——资产怎么组合、现金流怎么归集、产权怎么规范、关联交易怎么控制。
隆福寺项目的经验是:把成熟资产和成长资产打包,用成熟资产的稳定性平滑成长资产的波动性;
陶溪川REITs的教训是:关联方承租占比过高、续租率下滑、土地剩余年限短于基金存续期,都会成为硬伤。
四、地方政府操作上的六步法
把地方落实《指导意见》的完整流程梳理成六步。
第一步:体检先行,建问题台账
做什么: 开展城市体检,并针对街区厂区开展专项体检。
产出: 三张清单——
①问题清单: 哪些房屋有结构消防风险,哪些服务在步行范围内缺失,哪些群体使用最不方便,哪些空间长期闲置,哪些企业因载体不匹配流失;
②资源清单: 有多少可改造的建筑、多大面积、产权是谁、有无抵押查封;
③需求清单: 居民要什么、商户要什么、产权人要什么、政府想解决什么。
关键动作: 把三张清单叠加到一张空间底图上。没有底图的更新清单,往往只是各部门工程愿望的拼接。
第二步:划定片区,形成项目清单
做什么: 按“功能关联性、空间连续性、设施共享性、实施可行性”四个标准划定片区边界,形成分年度的项目清单。
关键判断: 片区边界不能按行政边界切,要按功能和生活圈切。重庆民主村跨三个社区连片更新,就是因为养老、托育、停车、绿地这些设施在更大的范围内共享才有效率。
产出:“十五五”期间本地的老旧街区厂区改造项目库,明确到年度。
第三步:编制实施方案,做五本账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指导意见》第二条要求实施方案必须“明确功能业态、更新方式与规模,确定运营管理模式,测算资金成本和收益”。
我的建议是把实施方案做成“五本账”:
第一本账:需求账。 问题是否真实、具体、可验证。不能停留在“环境有待提升”“活力不足”这类抽象表述。
合肥天山公园的做法值得学——它抓住了家长接送、等候、如厕三个高频痛点,用小尺度复合空间回应约5万名周边居民的真实需要。
第二本账:资产与产权账。 空间能否合法、稳定地被使用。要逐项查清土地和房屋权属、用途、租约、抵押查封、历史欠账、地下空间、公共通道、保护要求。尤其要区分“物理上可改造”和“法律上可实施”。
第三本账:主体账。 谁有权决策、谁承担责任、谁有能力长期做事。实施主体不能只写一个公司名称,要说明授权来源、资本实力、专业能力和责任边界。
第四本账:资金账。 全生命周期成本和全生命周期收入。公益性部分与经营性部分分别测算,再判断能否在合法产权和合同关系下内部平衡。
第五本账:运营与治理账。 建成以后谁使用、谁付费、谁维护、谁监督。
合格标准: 五本账能够相互解释——需求决定空间,产权支撑实施,主体承接责任,资金匹配现金流,运营兑现长期价值。
第四步:确定实施主体,理顺产权(同步进行)
做什么: 明确每个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启动产权归集和用地手续办理。
三种产权归集方式,按成本从低到高:
①长期租赁/经营权委托: 成本最低,适合产权分散、无法收购的项目。关键是租赁期限要覆盖投资回收期(通常10—20年);
②联合更新/共用设施协议: 适合产权人多但诉求一致的项目;
③所有权归集(收购、置换、作价入股): 成本最高,但产权最干净,是做REITs的前提。
一个常见的错配必须提醒: 只拿到零散店铺的短期委托,却按长期资产逻辑投入重资本。这是街区更新中最常见也最隐蔽的错误——租期5年,投资2亿元,第6年房东不续租,血本无归。
第五步:资金拼盘,分账匹配(同步进行)
按“三分法”匹配资金:

关键技巧: 每个子项目单独立项、单独核算、单独融资,但整体打包成一个片区项目统一实施。这样既满足了“项目整体性”的要求,又实现了资金的分账匹配。
第六步:运营前置,绩效约束(建设期全程)
做什么: 让运营单位参与设计,并在合同中设定绩效约束。
运营方应提出的空间要求: 可维护、可出租、可替换的铺位划分,合理的动线和后勤,可控的能耗,能支撑活动的公共空间,与消防和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兼容的设计。
对运营方的绩效约束指标: 出租率、坪效、续约率、活动场次、客流、公共服务供给量、居民满意度。不能只考核投资完成率,必须考核运营指标。
五、结语:这份文件真正想说的三句话
写完这七篇,如果只能留下三句话,我会说这三句。
第一句:城市更新的评价标准已经从"完工"换成了"运营"。
《城市更新案例集》中被反复引用的数据,没有一个是“完成改造面积”,全部是客流、停留时长、产值、活动场次、满铺率、就业人数。这意味着——改造完不算成功,跑出数据才算。
第二句:钱的逻辑正在从“财政兜底”转向“资产信用”。
这个过程会很痛。因为绝大多数平台公司和绝大多数地方项目,目前都不具备“资产信用”。但方向已经确定,不会回头。
第三句:政策红利不是普惠的,是给“合格项目”的。
《指导意见》在入口端收紧(体检、入库、测算),在过程端松绑(用地、规划、审批),在出口端打开(REITs、市场化退出)。这个“紧—松—开”的结构意味着:能不能拿到红利,取决于项目本身的质量。
对平台公司来说,这是一个紧迫的信号——转型窗口就在未来两年。 谁能先把资产做干净、把主体做市场化、把运营能力建起来,谁就能在1500个项目的竞争中拿到先手。
对地方政府来说,这是一次重新理解城市更新的机会——它不再是建设工程,而是资产管理、产业运营和基层治理的长期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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